快樂聯播網自律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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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快樂聯播網』自律委員會-3次會議紀錄

壹、時間:1040508 (星期五) 下午16:30

貳、地點:高雄市苓雅區苓安路70號二樓

參、與會人員:

主席:主委 連律師立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委員:澎湖廣播電台節目部秦經理韻曲、快樂廣播電台節目部曾經理安圻、快樂廣播電台管理部洪經理意清、康律師鈺靈、廖教授達琪、張醫師丞賢

列席:嘉樂廣播電台節目部經理陳宜琳、望春風電台負責人黃宜盈、風聲電台節目

      部代表劉美妤

紀錄:陳珮琪

肆、主席致詞:

    針對本次設定議題,召開第三次自律委員會。

伍、討論事項:  

(一)    2015年尼泊爾地震(又稱喜馬拉雅山地震)發生尼泊爾標準時間2015年4月25日(星期六)115625秒,震央位於北緯28度、東經84度,行政區屬於尼泊爾甘達基專區廓爾喀縣,約在拉姆瓊縣縣治貝西薩哈東南偏東34公里處,矩震級7.8Mw面波震級8.1Ms,最大烈度為IX級(強烈)。這場地震成為繼1934年地震後襲擊該國的最強烈地震。初估最少6,000人在此次地震中喪生。受波及範圍包括尼泊爾、印度北部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不丹中國西藏部分區域。為因應重大天災的變故,台內擬定相關演練機制和人員分工,已去函NCC。近期將針對人員的避難逃生,以及當狀況恢復後,如何在第一時間恢復播音,迅速掌握最新災情,並透過廣播的平台,參與救災及災後的重建,皆是本台人員重點訓練項目。而此次尼泊爾地震後,台內已積極製播防災單元,希望藉此給予聽眾相關急難常識,期許快樂聯播網發揮自我功能與價值。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曾副主委:針對這部分,快樂電台接下來會進行演練,我們主要探討的是災害發生時,究竟是該堅守崗位,還是先行避難?我個人認為,值班人員或是主持人,應具有判斷的能力,若發生大型地震或是其他危難,是否緊急轉為播歌模式,然後人員趕緊避難,待地震或狀況解除後,再回來恢復播音,而主持人也該收集資訊上線播出災情。此外,人員避難的方式,也是很重要的一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委員:我們並非是此次大地震發生的災區,若真遇此情況,可能連發射機都無法作用,當然第一時間應以人員安全為重。如果我們非主要災區,我們應依照SOP流程,做一些緊急的災情報導、插播,以發揮我們媒體的職責。建議可以邀請專家來專訪,除了可以教育聽眾外,還可以請專家來巡視一下電台的狀況,建議可規劃逃生路線及人員正確逃生觀念。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主委:廣播的特質,若非遇重大災害,基本上發聲並不會產生影響,所以應以聲音不中斷的情況下,人員先行避難;當然如果遇到重大的災害,人員應以生命安全優先考量。就媒體自律的部分,我認為應特別加強闢謠的這一部分,因為每次災害發生後,網路上就會出現大量的謠言,可能造成救災人員及一般民眾的困擾或錯誤觀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經理:就去年高雄81氣爆的經驗,在第一時間內,快樂聯播網就有主持人或記者上線報導相關災情,所以聯網內本來就有建構類似機制,相關的經驗都是未來可以更成熟的關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代表:目前網路應用的速度及效率最高,所以建議各電台記者或節目相關人員,應與各地方政府建立以網路為主的聯繫網絡、群組,以便第一時間掌握地方災情。

 

 

(二)    接獲聽眾來電,有美濃地區的農民朋友來電,表示自己的農保身份,只因短短幾個月的休耕期,就遭受到質疑,自己的確是農民身份,只是在休耕期間,沒有收入,才會去做一些臨時工,以補貼家計,卻受到質疑其農保身份的資格。快樂電台-新聞線上節目,在56日節目中,邀請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,共同探討國內農保相關議題、並請政府正視農民權益。

 

  主委:之前身為議員時就有處理過許多類似事件,尤其當時面臨縣市合併,許多中低收入戶被取消、漁民的資格被取消等,但會積極向政府反應。這種類似公共性質節目內容之製播,代表電台有做到為弱勢發聲的部分,值得鼓勵!

 

 

(三)    高雄地區,在安寧照護及關懷相關的政策或資源,仍需加強宣導,快樂聯播網的收聽族群,多是年長且可能面臨安寧照護的族群,為服務廣大收聽群眾,故於新聞線上節目討論此相關議題,以期推動南部地區安寧照護的社會福利機制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曾副主委:此議題邀請到榮總安寧中心的主任,讓聽眾了解安寧的機制是如何來進行,其服務內容為何。

  

 

 

 

(四)    藝人楊又穎遭受網路霸凌,進而選擇輕生事件,在調查未明朗化之前,就有網路傳言及各家媒體大肆報導,暗喻「A女」即是逼死楊又穎的最後一根稻草,隨即「A女」的臉書又被網民灌爆,一連串事件,發人省思,在該事件尚未調查結束之前,多家媒體就瘋狂報導,引起了另一波霸凌的效應,擬請各委員一同探討媒體應該有的立場與報導完整性間的平衡點。

 

       主委:針對「A女」部分,其實並不會牽涉到法律的成份,唯一的重點在於媒體的平衡及公正報導。目前台灣並未設立相關法令,而是以基本的刑法及一般道德規範。

       委員:基本上網路管理,應該是NCC應該要加強的部分,根據我了解,歐盟也正在規劃立法一些關於網路之法令,當然這部分的管理,還必須考量到人民言論自由的部分。另外,就媒體而言,本來報導的內容本就該有所節制!媒體本身就該有分寸,而非扮演檢查官的角色。

 

 

(五)    澎湖風聲電台「澎湖人澎湖事」節目中,多次討論包括:

1.澎湖縣大倉媽祖園區停工之後的善後問題,往後公共建設的建案與執行會不會產不良影響?

2.馬公港原台華輪停泊碼頭擴建成國際大型郵輪碼頭BOT之後澎湖的觀光業衝擊力道,在地人承受得了嗎?

3.澎湖提倡低碳島,卻每年春夏季節間猛放煙火,倡低碳卻自打臉,主政者有無思考?

    以上議題引發聽眾迴響,認為有錯就要抓,能修正就修正,支持主持人多探討類似議題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 曾副主委:有地方的議題,代表澎湖風聲電台確有製播關懷當地民眾之節目,發揮媒體功能。

 

(六)    嘉義嘉樂電台地方性議題如下:

1.嘉義市長涂醒哲今年4月,遭簡姓男子爆料到養身館接受女按摩師半套服務,涂醒哲委託律師向法院控告中國時報及壹電視2家媒體報導不實;針對災難、犯罪等新聞事件處理,本台在未證實之前,不隨之起舞;在新聞發生當時,不搶時效、審慎處理,並做平衡報導,希望NCC對媒體這部份的報導,亦能嚴加監督。

2. PM2.5青年行動委員會等環保團體到雲林縣府表達訴求,請雲林縣長李進勇展現決心和行動力,號召民進黨公開宣誓支持《雲林縣禁燃石油焦和生煤自治條例》。針對此新聞事件,本台善盡媒體職責,除了採訪不滿民眾的訴求外,更訪問專業醫師,說明其影響健康程度,增進民眾對PM2.5了解,並請雲林縣政府說明相關因應及做法,達到完整、平衡、理性報導。

 

3.中央廣播電台虎尾分台三月遭縣府包商無預警拆除後,保存、復原工作半年來毫無進展,一群年輕學生到縣府上演行動劇表達不滿抗議,針對此新聞事件,本台採訪在地文化界說明抗議訴求,並報導中央廣播虎尾台建築的歷史定位,同時由雲林縣政府說明事件始末,以公平謹慎詳實的方式處理新聞事件。

 

        委員:像是一些重大地方的議題,可以放在「地方事全國都要知」單元播出,藉此提升其新聞價值,也讓全台民眾都能了解各地方發生的新聞事件。

        委員:根據上述內容,雲林發生的PM2.5事件,就是高雄在地民眾會關心的議題,建議這部分高雄快樂電台也應該來推行及報導相關內容,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及民眾,加深對空氣汙染的重視。

 

陸、臨時動議:

 秦委員提出內容如下:

      商業電台在商言商,基本上大都會做一些商品的銷售,但是上次召開自律委員會時,提出NCC來函,本聯網「快樂縱貫線」節目,廣告與節目未明顯區隔,本聯播網遭受巨額的罰款,為了避免廣告化的問題,在上次召開會議及本次會議之間,我們派出了相關同仁前往了解,並主動向NCC學習廣告化的原則問題,不過,商業電台目前遭遇的困境,是我們有兩個主管機關,一個是衛生機關,另一個是NCC,在我們的商品銷售行為上,限制愈來愈多,也讓我們生存更加困難,為了避免再次受罰,此節目已停播。

  根據秦委員提出內容,曾副主委回覆如下

      曾經一段時間,政府有宣導千萬別購買電台的販賣的藥品,吃了會洗腎等,但其實依目前衛生機關的控管之下,我們販賣的食品,都是合格的食品,但販賣的食品就算是合格,其相關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廣電法的把關仍是非常嚴格。

  根據秦委員提出內容,廖委員回覆如下

      針對這部分,建議電台增加內控機制及自律。至於在生存空間上,建議可以號召相關廣播同業,針對此部分來召開公聽會,讓主管機關了解相關廣播同業在商品行銷上的困難點。

  根據秦委員提出內容,陳經理回覆如下

      其實召開自律委員會的宗旨,主要就是針對我們節目廣告之問題,提出檢討內部控管機制上的問題點,但相對於其他媒體之於楊又穎事件做的渲染,本台皆謹守自律之原則,公平並詳實的報導相關新聞事件,這部分是自律機制上的優點,希望未來NCC能夠在放大我們缺點時,也能看到我們的優點,而詢問廣告化法規問題時,能夠更明確、精準來告知我們改善方向。

 根據秦委員提出內容,連主委回覆如下

      以早期自己擔任民代的經驗,關於行政裁量權的部分,在不違背法令之大前提下,其實有很大的討論空間。建議可以找中央相關的立法委員來諮詢。

 

柒、散會:下午1730